核心提示:择校价目表透露何玄机...
据媒体报道,这两天,一篇题为“北京幼升小中间人开价参考价目表”的帖子在网络论坛中引起热议。帖子中明确标出了京城近20所小学的“中间人开价”,钱数从3万元至12万元不等。对此,很多家长表示认同,更有人曝出25万元的择校“天价”。而北京市教委则作出回应,会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如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仅就择校问题而言,其存在有客观原因。长期以来,由于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学校之间教学条件和质量参差不齐,优质教育资源不能完全满足社会需求,加之社会对重点学校过于青睐,中小学择校问题由此产生。
在教育资源分配失衡的当下,一些优质学校将富余的招生名额向社会分配,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按理说,这种分配应当遵循择优录取的原则,从而最大程度保证招生的公平和公正。遗憾的是,一些学校偏离了公平的路径,在招生中或明或暗地向学生家长索要择校费、赞助费等不合理费用。
在一些大中城市,择校费少则几千元,多则十几万元,给学生家长带来沉重的经济压力,乃至酿造悲剧。据媒体2005年报道,因担心要交10万元择校费,宁夏银川市一名13岁女生服毒自杀身亡,在她留给父母的遗书里,“我死了可以帮您节约10万元”等字眼,深深地刺痛着人们的心。
事实上,择校费有违《义务教育法》。教育部2010年曾发文,要求禁止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择校费。尽管如此,择校费非但没有消失,反而呈现公开化和合法化之势。许多重点学校理所当然地将公共教育资源视为己有,堂而皇之地加以“拍卖”,出价高者优先得之。对此主管部门却鲜有介入,着实让人焦虑和不解。
其实,治理收取择校费等乱象,缺少的是决心,而非手段。从长远看,政府应当通过均衡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让学校不再分为三六九等,从而使择校失去市场,择校费自然也不复存在。就眼前而言,教育主管部门应立即叫停择校费,并加强监管,让违规收费的学校和人员受到应有的处罚。
此外,有关部门应当重新审视捐资助学制度。择校费得以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它打着捐资助学的旗号。对于违规收费,一些学校巧妙地辩解为家长们的“自愿”捐助,使得一切看来无可厚非。然而事实上,许多家长称捐助是“被自愿”。因此,有关部门应更严格地监管学校接受的捐助,从而减少学校暗箱操作的可能。
总之,择校费已恶化为教育领域的一大顽疾,严重侵蚀着教育公平。对于人们的切肤之痛,教育主管部门不能熟视无睹,一味听之任之,而应履行监管者的责任,狠刹择校费之风,从而保障教育的公平。(朱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