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艺术家网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吉林 辽宁 江苏 山东 安徽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西 陕西 山西 黑龙江
四川 青海 海南 广东 贵州 浙江 福建 台湾 甘肃 云南 宁夏 新疆 西藏 广西 香港 澳门 内蒙古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征稿园地 >> 征稿园地 >> 内容

2015中国(厦门)漆画展征稿通知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推动全国漆画艺术发展,促进漆画艺术家的创作、展示和交流,决定举办“2015中国(厦门)漆画展”。一、展览名称2015中国(厦门)漆画展二、展览时间、地点2015年11月23日—2016年1月1...
      为进一步推动全国漆画艺术发展,促进漆画艺术家的创作、展示和交流,决定举办“2015中国(厦门)漆画展”。 
一、展览名称 
2015中国(厦门)漆画展 
二、展览时间、地点 
2015年11月23日—2016年1月11日在厦门市美术馆展出。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承办单位:中国美协漆画艺委会、厦门市美术馆 
协办单位: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展览组织委员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吴长江、林进川 
副 主 任:徐 里、冯健亲、张剑辉 
秘 书 长:丁 杰、张剑辉(兼) 
副秘书长:梅启林、陈金华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佘国华、李永清、陈 娟、林秉权、咸 懿 
贺 绚、黄天福 
组委会办公室主 任:咸 懿、李永清、黄天福 
组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贺 绚、陈 鑫、苏华琦、周 煜 
展览编辑:杨雷、魏溪 
四、展出作品数量:200件。 
五、作品要求: 
1、凡在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美展后创作,未参加过全国性展览的漆画作品均可应征,题材、风格、形式不限。欢迎港、澳、台地区及国外漆画艺术家送作品参展。展览采取初评寄送作品彩照、相关资料,入围作品寄送原件参加复评的办法征集作品。 
2、每位作者可先送2至3件(5寸×7寸)作品彩色照片至展览办公室,由艺术委员会进行初评,初评不收作品原件。初评作品注明姓名、作品题目、材料、尺寸(单位cm),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能即时联系的电话、个人艺术简历(200字内),于2015年9月15日前(以收到当地邮戳为准)通过邮局寄到“2015中国(厦门)漆画展”组委会办公室,收件人:周煜,收件地址:厦门市美术馆(福建省厦门市体育路95号文化艺术中心内),联系电话:0592—2026665、5371798,邮编:361012。送评照片资料概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3、初评入围作品,展览办公室将通知作者送交原作及有关事宜,并填写初审作品登记表,连同复评费、作品退件费300元通过邮局汇款,务必在2015年10月7日前(以收到当地邮戳为准)寄达,收件人地址、联系电话同初评。 
4、作品规格包括外框长宽不超过2米。所有选送作品皆请自备合适牢固外框。 
六、评选与收藏 
1、本届展览入选作品200件,其中包括艺委会提名作品30件、优秀作品30件、入选作品140件,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 
2、本届展览艺委会提名作品30件原件由厦门美术馆收藏,每件作品收藏经费25000元(收藏费均为税后)。支付作者收藏经费后不再另行支付酬金。收藏方将与作者签署收藏协议书,对所有入选作品具有展览、出版、交流、研究和宣传等权利,而毋需另行征询作者意见及支付报酬。 
3、艺委会提名作品、优秀作品的作者获得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的一次资格。 
4、所有入选作品颁发参展证书,收藏作品颁发收藏证书。 
七、画册出版:《2015中国(厦门)漆画展作品集》收入所有入选作品,在展览开幕时发行。所有入选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八、学术活动:举行“2015中国(厦门)漆画展学术研讨会”。欢迎美术理论家、漆画家撰写篇幅5000字以内角度独到、主题鲜明、观点新颖、论述有力的论文投稿,于2015年9月25日前发至xmsmsg@163.com,评选入选后入编《2015中国(厦门)漆画展作品集》。 
九、退件:原则上入选作品(包括落选作品)于展览结束后三个月内退还作者。 
十、展览举办单位对展览作品具有展览、出版、交流、研究和宣传等权利,而毋需另行征求作者意见及支付报酬。 
十一、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2015中国(厦门)漆画展组委会 

二0一五年三月
 

 来源:人民艺术家网
  • 欢迎投稿 | 会员搜索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与免责声明
  • 主管:文旅部·中乡会扶贫委
  • 人民艺术家网 www.rmysjw.org 版权所有
  • Copyright © 2024 www.rmysj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41911号